应支付公司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发【2019】85号))监管规定,为规范产品推广市场宣传,确保产品健康、持续发展,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维护品牌形象,保障商户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市场管理办法,望各合作伙伴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一、市场推广行为准则:
1.合作伙伴不得擅自使用足以造成混淆的乐易付产品标识及名称,以我司名义注册或使用网络平台开展推广活动。包括不仅限于自建网站,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申请、使用,微信朋友圈发布,网络媒体等相关宣传方式等,任何与火眼金科产品业务相关的自建网站、媒体推广,均需报我司备案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
2,合作伙伴宣传推广乐易付产品时不得有对抗监管政策等不利行为,不得使用虚假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宣传产品的合作伙伴收益比例比自己的实际收益比例高的、宣传可以给出官方政策以外更高收益的,均视为虚假宣传。
3. 产品推广宣传广告语中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低扣率”、“商户滚动切换”、“一机多商户”、“即时到账”、“套现”等涉嫌不正当竞争,误导消费者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文字,不得出现贬低、不得夸大,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同行从业机构和人员。
4,合作伙伴在通过媒体渠道发布广告前,应向我司市场部报送宣传内容,包括广告渠道、广告内容等。
5,产品推广招商时,不得有涉及银联及我方合作支付公司背景图片或字样的非官方素材在招商宣传中出现。
6,如果因业务拓展需要涉及使用“火眼金科”企业形象、品牌LOGO、产品形象的,必须向我司报备,取得我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对所要发布的宣传稿件、文案等内容以及发布方式、发布渠道需提前申请,审核通过后才可进行发布;
7. 各合作伙伴从事乐易付产品销售推广活动时,必须以业务代理商或服务商的名义向用户进行宣传与服务,不得有下明确禁止的行为:
1) 与商户串通进行交易欺诈、拒付等行为;
2) 参与洗钱交易;
3) 故意诋毁或损害对方声誉;
4) 风险控制措施失效屡次发生风险事件给产品方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风险;5)涉及国家禁止流通、限制流通商品或提供黄、赌、毒等非法服务;
6) 其他违反国家金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8. 禁止有欺诈客户等行为,合作伙伴在市场推广产品时,对客户必须正确和详尽介绍乐易付产品功能,尤其是收取服务费项目的规则,不得随意夸大、隐瞒、模糊诱导和对客户做出不实承诺。如有发现客户投诉服务商欺诈,我司查证后确认属实,需合作伙伴补偿客户损失。对于欺诈客户行为造成公司名誉损害的,我司将取消合作,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 以上推广行为细则各合作伙伴均应共同遵守,若发现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视情节进行冻结分润、终止合作、上报行业黑名单、括上报监管机构及报送公安机关等处置措施。共同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火眼金科请大家审慎开展业务,注意合法、合规经营,杜绝违规风险。
欢迎监督并对于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火眼金科(北京)络纲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 日